按照《循环经济促进法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逾期不改正的 依法吊销营业执照;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

时间:2020-10-07 23:46:32 关键词:工商行政,管理部门,营业执照

按照《循环经济促进法》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逾期不改正的,依法吊销营业执照;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

A.销售没有再利用产品标识的再利用电器电子产品的

B.销售一次性餐饮用具的

C.销售没有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标识的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的

D.销售废旧家电的

答案解析

A, C